《苏州隽康房【fáng】地产【chǎn】开发有限公司【sī】苏地2019-WG-24号地块项目》竣【jun4】工环境保【bǎo】护验收监测【cè】报【bào】告公示【shì】材料
【发稿时间:2024-9-21】
根据建【jiàn】设项目竣工【gōng】环保验收的【de】相关规定,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进行【háng】公示,公【gōng】示【shì】材料如下:
(一)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苏【sū】州隽【jun4】康【kāng】房地产开发有限【xiàn】公司【sī】苏地2019-WG-24号地块项目
建设单位:苏州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项目地址:苏州市相城区康阳路225号
(二)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苏州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苏州市相城区康阳路225号
联系人:朱雪
电话:13771910817
(三)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名称:苏州启迪环保有限公司
地址: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1105室
联系人:陈稼容
电话:0512-66573566
(四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【què】信【xìn】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【zhí】业、文化程度【dù】、家庭【tíng】住址及【jí】联系电话【huà】;
(2)根【gēn】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运营【yíng】对环【huán】境质量造成【chéng】的危害【hài】/影响【xiǎng】方面及程度;
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;
(4)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程度;
(5)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;
(6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,联系方式见第二、三条:
(1)通过Email方式
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
(3)写信的方式
(六)公示时间
公【gōng】众可在本项目公示【shì】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【rì】内,向建【jiàn】设单位或【huò】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【bǎo】贵意见。